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和事故防范
一、锅炉压力容器的危险性
锅炉压力容器不但承受大小不同的压力,而且还承受高温。有些压力容器盛装的介质具有腐蚀性,产生腐蚀裂纹、腐蚀深坑,致使壁厚减薄而破裂。如果介质有毒或具有可燃性,容器爆炸后,不仅破坏周围设备和建筑物,还会造成中毒、火灾事故,后果极其严重。锅炉金属表面一侧要接触烟气、灰尘,另一侧要接触水或蒸汽,有腐蚀磨损及沾污堵塞的可能。如果锅炉因维护不当,年久失修,或因违反操作规程等,很可能发生事故,轻者影响蒸汽质量或停产,严重时,还会发生爆炸事故。因此,国家把锅炉压力容器列为特殊设备,设置专门机构、制定专门规程、标准严格管理。
二、锅炉常见事故及原因
1、爆炸事故。锅炉中的主要受压部件如锅筒(锅壳)联箱、炉胆等发生破裂爆炸,汽、水瞬时膨胀,释放大量的能量,具有极大的破坏力。司炉工对指示仪表监视不严或操作失误(如误关闭或关小出汽阀门);锅炉严重缺水,未按规定立即停炉,而匆忙上水,也是造成爆炸事故的常见原因。
2、缺水事故。当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,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。严重的缺水会使锅炉管子过热变形甚至破裂,胀口渗漏以致脱落。造成缺水的原因主要是司炉工对水位监视不严;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未及时发现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,或者排污阀泄漏等。
3、炉管爆破。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在运行中爆破,此时蒸汽和给水压力下降,炉膛和烟道中有汽、水喷出,燃烧不稳定。炉管爆破时,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。导致炉管爆破的原因主要有水质不良管子结垢;管壁因腐蚀而减薄;烟气磨损导致管壁变薄。
4、水击事故。发生水击时,管道承受的压力骤然升高,发生猛烈概动并发出巨大声响,常常造成管道、法兰、阀门等的损坏。
5、炉膛爆炸。燃气、燃油锅炉或煤粉炉,当炉膛内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,遇明火就会爆燃,甚至引起炉膛爆炸。炉膛爆炸会损坏受热面、炉墙及构架,造成锅炉停炉,有时也会造成人身伤亡。
三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点
1、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、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,持证上岗。
2、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、性能及技术参数,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,掌握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,认真填写有关记录。
3、要平稳操作,升温升压速度不能过快;设备运行期间,尽量避免压力、温度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。严禁超温超压运行。
4、坚持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,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及安全装置出现的不正常状态,正确处理紧急情况。
黑龙江压力容器标准和法规相关介绍
一、压力容器法.规、标准体系
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主要分以下五个层次
法律—行政法规—部门规章—安全技术规范—引用标准”。
一层次:法律
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,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。
如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计量法》、《标准化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等;
2012年8月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(草案)》。
二层次:行政法规
由国家高行政机关—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
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第373号国务院令),2003年3月公布,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2009年1月1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)的决定》(第549号国务院令)公布。
三层次:行政规章
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,如:
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22号)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;
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40号)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;
四层次:安全技术规范(规范性文件)
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、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,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,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,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,其作用是把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。